2018 年 10 月, 湖州市颁布实施了具有湖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《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从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、禁止的不文明行为、促进和保障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。
通过分层分类,强化宣传,营造《条例》实施浓厚氛围。湖州市委宣传部同步及时制定下发《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工作方案,策划开展集中宣传报道、常态化宣传等不同形式。坚持上下联动,市、区县、乡镇街道、村社区四级联动开展《条例》宣传,确保覆盖全面、全民知晓、人人参与。同时抓好“报网声屏端” 全媒体宣传报道,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。
久久为功,狠抓落实,推动《条例》宣传家喻户晓。常态化开展“报网声屏端”全媒体宣传, 抓好社会宣传、公益广告、网络舆论引导等各项宣传工作。推进全市居委会、村委会、业委会、行业协会等将《条例》规定写入公约、民约当中。
《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可以说是一部符合湖州实际、可操作、真管用的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。《《条例》颁布实施,对于完善湖州精神文明建设法规体系、整体提升社会文明程度、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,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